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创业工作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州就业创业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就业领域的突出问题,计划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0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0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企业吸纳就业人数3500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85%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计划转移就业60000人(次)。
㈠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将就业考核和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挂钩。进一步完善就业目标考核责任制,参照自治区就业工作评估细则及我州就业工作薄弱环节,设立科学合理的就业考核指标,实行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和就业资金分配挂钩。分解安排城镇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就业扶贫等各项工作年度目标计划,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
㈡扎实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完善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明确功能职责、配备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场地设施、推进信息化建设。二是有序开展培训,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总体就业技能。三是加大培育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强化政策引导激励,调动劳动经纪人参与转移就业的积极性。
㈢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畅通渠道,积极与企业、事业单位、兵团等对接,协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对未就业内地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进行推荐。二是落实创业政策,对未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创业。三是分类施策,强化跟踪服务管理,优先提供创业指导、岗位介绍服务。
㈣继续抓好各项就业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一是抓好企业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对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进行督查,做到企业新招录人员就业补贴应补尽补。二是抓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工作。按照自治区新出台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担保门槛,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规模,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三是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㈤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促进企业吸纳就业。一是开展农村劳动力摸底调查,摸清劳动力供给情况。及时掌握全州劳动力资源供给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培训,为企业输送合格劳动力。二是加强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搭建用工对接平台。针对不同岗位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用工单位与动者见面会、专场招聘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实现人岗有效对接。三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着重开展就业专项招聘活动。
㈥抓好就业创业扶贫工作。一是落实就业扶贫政策,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依托园区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三是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四是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减少因病致病返贫。
㈦健全推进就业实名制,增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能力。完善就业工作基础统计制度,推进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在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享受政策等重点领域率先实现全员实名制,开展农村劳动力定点监测、企业用工定点监测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完善形势分析方法手段,定期开展总体就业形势和专项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政策措施储备,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㈧全面建成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按照“统筹发展、全面覆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服务、分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农村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末,全州所有行政村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实现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全覆盖。
㈨是抓好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我州将根据自治区制定的工作方案提前做好接站、食宿安排、岗位安置、岗前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并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加强与自治区、输出地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确保做好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