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1068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进企业 稳就业 促增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博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企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搭建上下畅通、信息共享、服务到位的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农村劳动力进企业,稳就业,促增收。
一是摸底调查,摸清岗位供需情况。根据自治州党委安排部署,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及企业用工摸底调查工作。经过摸底调查,全州有长期转移企业就业意向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为1073人;“春风行动”期间,用工企业提供就业岗位4179个,为企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搭建供需平台。
二是目标分解,压实企业用工责任。我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企业就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和企业发展的通知》(博州党办发电〔2017〕79号),成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企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县市企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人稳定就业目标任务,其中:博乐市300人、精河县400人、温泉县300人。
三、培训先行,提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采取“先集中后分散,边培训边就业”的方式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由企业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快速培养出高素质的产业工人,从而实现“人岗对接”。目前,我州在企业稳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均参加了岗前职业技能培训。
四、落实政策,激发企业促进就业积极性。加强与企业的对接联系,落实自治区、州就业扶持及企业稳岗政,做到企业新招录人员就业补贴应补尽补;广泛宣传企业吸纳本地户籍劳动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等政策,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信息、进厂入区发放宣传单(册)、面对面政策咨询等措施,以政策“福利”,鼓励企业开发岗位吸纳本地劳动力。2017年,我州落实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1.77万元。
截止目前,共实现1068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企业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06%,创收283余万元,人均增收2649元。